深读长春 长OB视讯在线春商埠电灯厂: 长春民族电力事业的开端

  新闻资讯     |      2023-05-02 21:01

  OB视讯在线长春商埠电灯厂,如果单从名字看,也许很多人会误以为这是一家生产电灯泡的工厂。事实上,长春商埠电灯厂是近代长春首家中资经营的电力企业,是重要的民族电力工业遗产。

  1905年12月22日,日本借“日俄战争”战胜沙俄之势,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中日东三省事宜条约》,其中附约规定“中国自行开埠通商”,事实上这种所谓的“自行”是带有强迫性质的。不久,包括长春在内的16座东北城镇被迫开埠通商。

  1907年1月14日,长春正式开埠,长春府成立商埠局,管辖长春商埠地事宜。随后开始规划修建的长春商埠地,成为长春第三块经过规划建设的近代城市街区。

  成立不久的长春商埠局为解决商埠地内照明用电,同时也为掌握电力事业这一新兴工业的主导权,于1910年出资16.5万两白银,在长春商埠地内七马路创设长春商埠电灯厂。

  长春商埠电灯厂设督办一人,由西南路兵备道吉长道尹兼任;初设经理、副经理总理厂务,后改为坐办、副坐办;同时下设工程、庶务、会计、文牍四课进行生产运营。长春商埠电灯厂由上海美商协隆、慎昌两家洋行承包机电设备、内外线施工及厂房建设。

  长春商埠电灯厂虽然名为“电灯厂”,实际上是一座小型火力发电厂,是当时吉林省近代第二家官办民族电力企业,是长春第一家中资电力企业,可以说是长春民族电力事业的开端。

  长春商埠电灯厂采用手动低温低压小机组发电,初装机200千瓦。1911年7月26日,长春商埠电灯厂开始向商埠地内部分居民区供照明用电,当时商埠地内许多茶馆、戏楼、饭店都可以使用电灯照明,促进了商业经济的发展。

  随着用户的增多和供电区域的扩大,1919年,长春商埠电灯厂先后购进美国制300千瓦发电机和英国制250马力锅炉各一台,以增加电力生产能力。

  1920年,为解决水源问题,扩大生产,长春商埠电灯厂在伊通河西岸选址建设新厂。新建厂房共建成主控室一座、配房15间及围墙若干米。如今,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东大桥街3号的长春商埠电灯厂旧址留存有主控室一座,这栋经历了近百年风霜雨雪的二层建筑依然保存完好。

  长春商埠电灯厂自1911年正式运营以来,虽然用户逐年增加,但是由于管理不善却是连年亏损。

  这种境况在1925年终于迎来了转机,时任吉长道尹总务科长的著名历史学家金毓黻先生兼任长春商埠电灯厂厂长,不仅使长春商埠地内电灯数量增至两万盏,而且在1928年还首次实现扭亏为盈,盈利达到184368元,这是长春商埠电灯厂自建成以来经营形势最好的一年。

  1928年,金毓黻先生还主持编修了《长春电灯厂营业志》。如今这本志书已经成为研究长春商埠电灯厂经营史和早期长春民族电力事业的重要史料。

  截至20世纪20年代末,长春中日发电厂已形成南北对峙的局面,以七马路日本桥为界,以南长春旧城、商埠地由长春商埠电灯厂供电,以北长春满铁附属地由“满铁”长春发电所供电。

  随着经营形式的好转,长春商埠电灯厂制订了5年还清全部债务和向商埠地内提供日间、工业用电的计划,但是因为九一八事变的爆发,这些计划未能实现。

  1931年11月,长春商埠电灯厂被“满铁”长春发电所吞并,后由伪新京特别市接管,1934年12月停止发电。1948年10月长春解放后,长春电业局成立,长春商埠电灯厂旧址由长春电业局长通路变电所使用。

  王新英,吉林建筑大学寒地建筑文献研究所所长,历史学博士、政协长春市委员会文史专员,长期从事长春市建筑遗产保护、研究工作,在《长春市文物保护条例》制定、长春市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街申报、长春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等工作中发挥较大作用。